洛龍區(qū)龍豐小學綜合樓室外工程及消防系統完善工程更正公告
日期:2017-06-22 瀏覽次數:2083次
受洛陽市洛龍區(qū)教育局的委托,河南大明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對洛龍區(qū)龍豐小學綜合樓室外工程及消防系統完善工程組織國內公開招標?,F對本項目招標文件部分內容進行變更,具體內容如下:
一、招標項目名稱及編號:
1.1項目名稱:洛龍區(qū)龍豐小學綜合樓室外工程及消防系統完善工程
1.2招標編號:洛龍集采【2017】42號 項目編號:HNDM20170543
二、變更內容
1、本項目招標文件第14頁“開標時投標人需提供以下證件”:
原內容為:
(1)依據河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推動全省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豫建〔2016〕38號),投標企業(yè)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證件復印件以及加蓋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企業(yè)備案信息(企業(yè)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注:外省企業(yè)進豫需要在河南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登記并提供以上證件復印件及“一體化”網站查詢信息加蓋單位公章)。
(2)法人身份證明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原件;項目經理的注冊建造師資格證及安全生產考核證;投標保證金轉賬憑證;開戶許可證;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企業(yè)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區(qū)級及以上人民檢察機關開具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原件,否則其投標不被接受,該《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不退還。
注:以上(除第1項)所有資料開標時查驗原件,復印件每頁均須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必須是清晰、完整的,投標人應將相關證件的變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遞交,資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納。投標單位若提供虛假材料,依據招投標法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予以處罰并列入不良記錄。
現更正為:
(1)依據河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推動全省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豫建〔2016〕38號),投標企業(yè)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證件復印件以及加蓋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企業(yè)備案信息(企業(yè)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注:外省企業(yè)進豫需要在河南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臺登記并提供以上證件復印件及“一體化”網站查詢信息加蓋單位公章)。
(2)法人身份證明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項目經理的注冊建造師資格證及安全生產考核證、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承諾書;擬派項目經理、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本單位正式員工,并具有勞動合同、近六個月以上養(yǎng)老保險繳納證明,以社保中心網頁下載形式為準;投標保證金轉賬憑證;開戶許可證;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企業(yè)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區(qū)級及以上人民檢察機關開具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原件,否則其投標不被接受,該《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不退還。
注:以上所有資料開標時查驗原件,復印件每頁均須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必須是清晰、完整的,投標人應將相關證件的變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遞交,資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納。投標單位若提供虛假材料,依據招投標法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予以處罰并列入不良記錄。
2、本項目招標文件第24頁、第54頁原內容為:
2、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15分)
(1)評審原則: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的評審以保證工程所必須的實體消耗和保證工程質量為目標,以報價的合理性為評分依據。
(2)基準價的確定:各有效投標報價中同一分項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分項基準價。當有效投標報價少于五家時(不含五家),則以所有有效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分項基準價。
(3)評審方法:由評委根據抽項原則選定5項清單項目,其中土建項目3項,安裝項目2項(水、電各1項),評標委員會對抽取的每一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作合理性判斷。
投標人所報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在基準價+5%(含)—0%(含)范圍內的,每項得0.5分;投標人所報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在基準價0%(不含)— -5%(含)范圍內的,每項得1分;投標人所報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在基準價-5%(不含)— -10%(含)范圍內的,每項得1.5分;投標人所報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超出基準價+5%(不含)或-10%(不含)的,不得分。
抽項原則:以最接近總報價評標基準價負標價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為準,按每項清單費用合價占全部清單費用報價的比重由大到小選定。
當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評委判斷某一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為不合理時,該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的不合理性方可成立。
3、主要材料單價(9分)
(1)評審原則:以選定材料單價的合理性和材料來源作為評分依據。
(2)基準價的確定:以各有效投標報價中同一材料單價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項基準價。當有效投標報價少于五家時(不含五家),則以所有有效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項基準價。
(3)評審方法:必須評審的主要材料的確定由評委根據抽項原則選定3項材料,其中土建項目2項,安裝項目1項,評標委員會對抽取的每一項材料單價作合理性判斷。
投標人所報材料單價在基準價+5%(含)—0%(含)范圍內的,每項得0.5分;投標人所報材料單價在基準價0%(不含)— -5%(含)范圍內的,每項得1分;投標人所報材料單價在基準價-5%(不含)— -10%(含)范圍內的,每項得1.5分;投標人所報材料單價超出基準價+5%(不含)或-10%(不含)的,不得分。
抽項原則:以最接近總報價評標基準價負標價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為準,按每項材料費占全部材料費的比重由大到小選定。
投標人對必須進行評審的主要材料如投標報價中的單價低于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fā)布的價格信息10%的或低于該種材料基準價10%時,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該種材料的生產廠家或經銷商出具的材料供應承諾證明(含材料名稱、生產廠家、生產地點或銷售地點、規(guī)格、型號、供貨數量、供貨單價、供貨時間)。
當有效投標人對必須進行評審的某種材料所報單價低于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fā)布的價格信息10%或低于該種材料基準價10%時,評委應審核該投標人提供的該種材料的生產廠家或經銷商出具的材料供應承諾證明。有下列情況之一,判定為投標報價不合理。
(1)投標人未提供材料供應承諾證明;
(2)投標人提供的材料供應承諾證明為非生產廠家或未取得生產廠家授權的經銷商出具;
(3)投標人提供的材料供應承諾證明中的供貨時間與施工時間不一致或供貨數量不能滿足施工需要;
(4)評委確定其低價理由不成立的。
現更正為:
2、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15分)
(1)評審原則: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的評審以保證工程所必須的實體消耗和保證工程質量為目標,以報價的合理性為評分依據。
(2)基準價的確定:各有效投標報價中同一分項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分項基準價。當有效投標報價少于五家時(不含五家),則以所有有效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分項基準價。
(3)評審方法:由評委根據抽項原則選定5項清單項目,其中土建項目3項,安裝項目2項(水、電各1項),評標委員會對抽取的每一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作合理性判斷。
投標人所報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在基準價+5%(含)—0%(含)范圍內的,每項得1分;投標人所報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在基準價0%(不含)— -5%(含)范圍內的,每項得2分;投標人所報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在基準價-5%(不含)— -10%(含)范圍內的,每項得3分;投標人所報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超出基準價+5%(不含)或-10%(不含)的,不得分。
抽項原則:以最接近總報價評標基準價負標價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為準,按每項清單費用合價占全部清單費用報價的比重由大到小選定。
當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評委判斷某一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為不合理時,該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的不合理性方可成立。
3、主要材料單價(9分)
(1)評審原則:以選定材料單價的合理性和材料來源作為評分依據。
(2)基準價的確定:以各有效投標報價中同一材料單價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項基準價。當有效投標報價少于五家時(不含五家),則以所有有效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項基準價。
(3)評審方法:必須評審的主要材料的確定由評委根據抽項原則選定3項材料,其中土建項目2項,安裝項目1項,評標委員會對抽取的每一項材料單價作合理性判斷。
投標人所報材料單價在基準價+5%(含)—0%(含)范圍內的,每項得1分;投標人所報材料單價在基準價0%(不含)— -5%(含)范圍內的,每項得2分;投標人所報材料單價在基準價-5%(不含)— -10%(含)范圍內的,每項得3分;投標人所報材料單價超出基準價+5%(不含)或-10%(不含)的,不得分。
抽項原則:以最接近總報價評標基準價負標價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為準,按每項材料費占全部材料費的比重由大到小選定。
投標人對必須進行評審的主要材料如投標報價中的單價低于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fā)布的價格信息10%的或低于該種材料基準價10%時,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該種材料的生產廠家或經銷商出具的材料供應承諾證明(含材料名稱、生產廠家、生產地點或銷售地點、規(guī)格、型號、供貨數量、供貨單價、供貨時間)。
當有效投標人對必須進行評審的某種材料所報單價低于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fā)布的價格信息10%或低于該種材料基準價10%時,評委應審核該投標人提供的該種材料的生產廠家或經銷商出具的材料供應承諾證明。有下列情況之一,判定為投標報價不合理。
(1)投標人未提供材料供應承諾證明;
(2)投標人提供的材料供應承諾證明為非生產廠家或未取得生產廠家授權的經銷商出具;
(3)投標人提供的材料供應承諾證明中的供貨時間與施工時間不一致或供貨數量不能滿足施工需要;
(4)評委確定其低價理由不成立的。
三、本項目安全目標:杜絕死亡事故。
四、其他事項
4.1 開標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順延至2017年7月7日上午09時30分;
4.2 繳納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順延至2017年7月6日12:00之前.
其他內容不變。
五、本次招標聯系事宜:
招標人:洛陽市洛龍區(qū)教育局
地 址:開元大道212號行政服務中心
聯系人:李先生
電 話:15937936785
招標機構:河南大明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花園路27號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廈12層
聯系人:呂先生
電 話:0379-69936566 13101793398
河南大明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
版權所有:河南大明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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