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蔡縣陳店鎮(zhèn)土地整治項目招標文件的變更公告
日期:2015-07-31 瀏覽次數(shù):2639次
(項目編號:XCJS2015-041)
編號:02
各投標人:
因新蔡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行客戶經(jīng)理變動,我公司對招標文件做出如下變更:
一、招標文件P10頁:“1、投標人需攜帶本公司打款憑證復印件并加蓋公司印章,到收款人開戶行找交易中心客戶經(jīng)理李久斌查詢確認到賬并加蓋銀行印章。加蓋投標人印章和收款人開戶行印章的打款憑證作為遞交投標保證金的收據(jù),交易中心不再另開收據(jù)。保證金退還時,投標人攜帶上述憑證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西頭工程招投標中心找相關工作人員簽字,最后交到二樓財務室,由財務室一周內予以退還。保證金如有丟失,經(jīng)財務室查詢確認確實沒有退還的,投標企業(yè)需攜帶打款憑證復印件報中心信息室,由信息室發(fā)到中心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個月,然后由工程招投標中心和中心領導處簽字后退還。”變更為:1、投標人需攜帶本公司打款憑證復印件并加蓋公司印章,到收款人開戶行查詢確認到賬并加蓋銀行印章。加蓋投標人印章和收款人開戶行印章的打款憑證作為遞交投標保證金的收據(jù),交易中心不再另開收據(jù)。保證金退還時,投標人攜帶上述憑證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西頭工程招投標中心找相關工作人員簽字,最后交到二樓財務室,由財務室一周內予以退還。保證金如有丟失,經(jīng)財務室查詢確認確實沒有退還的,投標企業(yè)需攜帶打款憑證復印件報中心信息室,由信息室發(fā)到中心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個月,然后由工程招投標中心和中心領導處簽字后退還。
二、請已經(jīng)辦理過保證金手續(xù)的投標人,持加蓋投標人公章及李久斌的轉賬憑證到交易中心開戶行重新辦理保證金確認手續(xù)。
招 標 人:新蔡縣陳店鎮(zhèn)龍口鎮(zhèn)土地整治項目施工建設現(xiàn)場指揮部
聯(lián) 系 人:李先生
電 話:18336223796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大明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 李先生 閆先生
電 話:0371-55679799 15903999251 1853823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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